点击数:19652020-02-16 00:00:00 来源: 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
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招聘公告
根据我校发展需要,拟公开招聘一批热爱教育事业,有职业教育从业经验且具备开拓创新精神、德才兼备的教职工,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:
一、学校简介
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是经湖南省教育厅备案、长沙市教育局批准设立的一所非营利性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。学校座落在长株潭地理中心位置——长沙市岳麓区大王山旅游度假区,毗邻湘江欢乐城、华谊兄弟电影小镇、恒大旅游文化城等一大批引领性旅游与教育产业项目,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。
学校环境优雅、风景秀丽,规划总建筑面积60多万平方米,第一期规划用地300余亩,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,可容纳3000名学生,二期规划建设工程计划2023年动工,按照高校建设标准规划建设,致力打造湖南省“生态园林式湖湘最美职校”。
新校区鸟瞰图图片
二、招聘岗位及计划
序号 |
岗位 |
岗位基本要求 |
计划数 |
1 |
管理人员 |
熟悉Office、Excel等办公软件;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、创新能力,较强的责任意识且善于与人交流沟通。 |
30 |
2 |
语文教师 |
汉语言文学、新闻等相关专业;有很强的中文表达能力,教学功底扎实。 |
5 |
3 |
数学教师 |
数学、应用数学相关专业;有较强的亲和力讲课生动形象,知识面广。 |
5 |
4 |
英语教师 |
英语相关专业;口语发音标准、清晰流畅,教学亲和力强,课堂教学活跃。 |
5 |
5 |
音乐教师 |
音乐相关专业;具有较高的电子琴、钢琴、吉他、古筝等相关乐器的演奏能力。 |
3 |
6 |
眼视光与配镜专业教师 |
眼视光专业或相关专业;“双师型”教师应具有相关企业实践经历及眼镜验光员、定配工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、眼科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。 |
5 |
7 |
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专业教师 |
土建类专业;桥梁工程、工程造价管理、施工及管理理论基础扎实,熟练掌握画法几何,精通道桥工程制图,有一定的工程设计经验。 |
5 |
8 |
计算机教师 |
计算机类专业;具备网络技术专业必须的计算机软硬件配置、网络协议等基础知识,有一定的教学经验优先考虑。 |
3 |
9 |
学前教育 教师 |
学前教育类专业;具有从事学前教育和保育必备的基本技能,有一定的幼儿园班级管理、园务管理技能,有较强的口语表达技能和音乐、舞蹈、美术等艺术表现技能。 |
3 |
10 |
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教师 |
物联网技术等相关专业;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及授课能力 |
5 |
11 |
电子商务类教师 |
电子商务、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;熟悉电子商务相关平台操作流程、电子商务法律法规、网站建设等相关课程;实操能力强。 |
3 |
12 |
航空服务类教师 |
民航、轨道交通等相关专业;有较强授课能力,能够进行餐饮、客房服务、轨道交通等相关专业课的教学。 |
3 |
三、招聘条件
1. 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热爱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。
2. 爱岗敬业,勤勉务实,积极进取,团队意识强,认同“湘华”办学理念。
3. 教师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,专业对口,专业知识扎实;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;普通话水平达国家二级乙等以上(其中应聘语文、英语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甲等以上);现代信息技术运用熟练。
4.具有职业教育从业经验和开拓创新的精神,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强。
5.年龄在45周岁以下,身心健康,五官端正。
6.特别优秀者,年龄、学历可适当放宽。
①省市级骨干教师、学科带头人、教学能手、明星教师、优秀班主任、市级及以上教学比武一等奖获得者、未来教育家、精英教师培养对象。
②有艺体、实训等特色课程开发与教学特长的老师。
③有示范性高中、职业高中(院校)和大型职业学校3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历。
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。
四、招聘办法及有关要求
1.应聘者限选择1至2个岗位报名,于2020年2月15日开始进行简历投递,请将个人简历发至指定邮箱:781267737@qq.com。所收简历经初审后,学校将以电话、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相关应聘者面试及试讲时间。
2.应聘者请根据《招聘职位及计划》及《招聘条件》应聘。提交的申请资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。凡提供虚假资料、提供的资料与本人实际不符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面试与录取资格,相关责任由应聘者自行负责。
3.在当前“新冠肺炎”防控特殊时期,不接受任何现场报名及考察来访。
五、薪酬待遇
1.薪酬体系完整,同类学校待遇领先,具体面谈(基本工资+岗位工资+考核工资+其他津贴)。
2.签订劳动合同,并按政策为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(五险)。
3.校内免费提供食宿。
4.提供系统的岗位与技能培训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戴老师(18627395017)
唐老师(13187317709)
面试地址:
长沙市岳麓区坪塘大道花扎街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
七、特别说明
1.经考察后若没有合适人选或试用期不合格的,保留招聘职位,另行招聘。
2.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校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
2020年2月14日